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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特岗教师公告节选

沈阳特岗教师公告节选

一、招聘对象:

沈阳市所属的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25名,应聘者须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时间为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由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yhrss.gov.cn)、沈阳市教育局(http://jyj.shenyang.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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