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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吉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啦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精神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吉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细则>的通知》(吉才办字〔2018〕5号)要求,经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予以公告。






引进范围和对象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申报认定、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吉安市城投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参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执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招聘人数为5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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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及方式






关于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2021年3月1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3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后,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1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或仅一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未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考核形式





面试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应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聘用和管理





事业编制


1.引才人员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符合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人才类别的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可以经由用人单位申报,逐级上报至市人社局,由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一般的有:


(1)对新引进落户(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咨询





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