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办公室为学校机关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网络、数据库、共享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行服务与建设开发工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提供保障。制定学校信息化相关政策、规章和标准;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学校网站的管理与监控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监测分析学校信息化的发展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负责学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信息化领域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等。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到岗)
应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无需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含免于笔试无需缴费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自动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8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8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入围面试。博士研究生入围面试不受上述入围面试比例限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可分别设置1名递补人选。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及递补人选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作为考核组成部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到,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