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关于2020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经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新野县采取校园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教师120名。其中: 语文15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2名; 数学14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1名; 英语12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9名; 物理11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9名; 化学10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生物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政治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历史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地理8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6名; 体育5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信息技术4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日语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2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电一体化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电子电算化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相近或一致。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新野县内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