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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弓长岭区、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大连市高新区招聘教师汇总

2020年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关于加强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管理的意见》(辽市委办发〔2011〕1号)等规定,现拟为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18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18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引进岗位

引进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

引进人数

学位

01

高中教师

历史

历史学

1

具有学士学位,

毕业时间:2017.07-2020.07

02

地理

地理科学

1

03

初中教师

语文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1

04

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05

英语

英语

1

06

化学

化学

1

07

物理

物理学

1

08

小学教师

语文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2

09

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10

英语

英语

2

11

美术

美术学类

1

12

音乐

音乐学

2

13

体育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1

14

计算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技术学

1

合计

18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招收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引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其中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放宽至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等全日制一批本科专业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表1。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相同或相近,符合所报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4、毕业时间为2017.07-2020.07;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而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引进协议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其认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6月19日16时。

(2)报名形式:诚信承诺,网上报名。

(3)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020年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参照表1,填写所报岗位代码,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_jo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引进人才数与引进专业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均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内容;如引进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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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公告


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2020年赴辽宁师范大学

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于2020年6月28日-30日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4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4日(含)之后出生)。

6.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并能够按期到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报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发布。

2.报名(6月15日00:00——6月21日24:00)

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和姓名)发送至邮箱:xfjyrs@163.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2020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生证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5)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6)荣誉证书扫描件

(7)免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9日早八点三十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获取方式详见附件4)通过体温测量后到辽宁师范大学指定教学楼等待面试。

4.面试(6月29日)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局组成9个面试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5名考官组成,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考官提问3分钟,问题以学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职业规划、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等内容为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过程由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5.考核与签约(6月30日上午)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考核人选(以接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核人员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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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公告


    大连高新区自主招聘2020年国家教育部

    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公   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和《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等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50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8所学校50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50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层次须相对应,下同)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最迟在报到时提供(无法提供者,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接受报名;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岗位待遇

    按照大连高新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本次招聘的教师,大连高新区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高新区官网、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2:00

    2.报名咨询电话:18604949264(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下载《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线上初审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29419850@qq.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编辑短信息(信息内容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已发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手机号:18604949264,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报名一个岗位,且报考的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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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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