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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人员招用公告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2021年劳务派遣人员招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人员将优先派遣至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支机构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工作。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优化整合了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农委等9个厅局所属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省药械评审与监测中心等20家事业单位,是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为一体的综合性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机构。




现将有关招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用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用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用计划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招用方式




招用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请于2021年2月2日17:00前填写《报名表》交至邮箱(174792396@qq.com)。




招用信息在辽宁人才派遣网、辽宁人才派遣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智联招聘网站查看。




四、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起至招用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用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不作为进入面试的充分条件。




(四)疫情期间,参加面试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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