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各城市教师招聘公告较多
为方便大家查看
小编把正在报名或即将报名的公告整理出来
共14个招聘公告,招1559人,7市有岗
小伙伴们要抓住机会!
大连高新区第二批招聘2020年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4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和《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等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第二批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4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6所学校24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4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层次须相对应,下同)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五、岗位待遇
按照大连高新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本次招聘的教师,大连高新区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大连高新区官网、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31日12:00
2.报名咨询电话:18604949264(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下载《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线上初审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29419850@qq.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编辑短信息(信息内容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已发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手机号:18604949264,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报名一个岗位,且报考的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604949264
投诉举报电话:0411-847958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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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营口市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9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9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面向社会考试招聘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86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8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12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教师招聘,市教育局、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统一组织笔试(即统一编排考场,同一笔试时间,同一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营口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3)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已经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3.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
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材料内容命名,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ksjszp@163.com。
4.报名的其他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低于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0年7月30日12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确定岗位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417-2998332
纪律监督电话:0417-2998302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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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站前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0名,考生报名只报考相应岗位,具体内容详见《营口市站前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
、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
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
(四)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具体见岗位信息表,报考班主任岗位考生必须是师范类毕业生,科任教师岗位不限师范类;
(五)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在我区2020年的教师招聘工作中,针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入职两年内必须考取,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二)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教师招聘,市教育局、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统一组织笔试(即统一编排考场,同一笔试时间,同一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上诉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记入营口市教师招聘考试违规档案。同时,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4)。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站前区人社局和站前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按照资格复查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营口地区现行教材中抽取。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讲授时间为10分钟,其余学科讲授时间为15分钟(英语学科全程英语讲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咨询电话:0417-29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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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老边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结合老边区中小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面向社会考试招聘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20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8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老边区教文旅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12时。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3928007(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7日9时至8月10日9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5.报名的其他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低于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教师招聘,市教育局、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统一组织笔试(即统一编排考场,同一笔试时间,同一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上述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记入老边区教师招聘考试违规档案。同时,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
4.笔试结束后,老边区人社局和老边区教文旅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咨询电话:0417-3928007
纪律监督电话:0417-3928002
附件1.2020年老边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营口市教师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3.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4. 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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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市区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结合西市区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面向社会考试招聘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8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西市区教文旅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12时。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4893603(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教师招聘,市教育局、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统一组织笔试(即统一编排考场,同一笔试时间,同一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上述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记入营口市教师招聘考试违规档案。同时,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
4.笔试结束后,西市区人社局和西市区教文旅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咨询电话:0417-4893603
纪律监督电话:0417-4880516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市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
完整公告识别二维码
2020年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结合鲅鱼圈区中小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考试招聘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100个招聘计划(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8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12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教师招聘,市教育局、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统一组织笔试(即统一编排考场,同一笔试时间,同一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上述证件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记入营口市教师招聘考试违规档案。同时,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4)。
4.笔试结束后,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每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按照资格复查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在营口地区现行教材中抽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各岗位具体的面试内容及分值在面试公告中向考生明确。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试讲、答辩分项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及录用程序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鲅鱼圈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确定岗位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拟聘教师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学校,明确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417-6183186
纪律监督电话:0417-6256142
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鲅鱼圈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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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山县公开招聘教师45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人、职业教育学校教师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2002年7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盘锦市户籍(2020年7月30日前);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盘锦市户籍(2020年7月30日前)
(二)报考岗位条件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对口;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对应教师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录用后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对口;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三)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同意报考或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同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应届生除外),否则不能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四)年龄、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2020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要求登录盘锦市教育局(http://jyj.panjin.gov.cn)进行网上报名(盘山县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2.网上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8:30至29日下午17:00
3.准考证: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7月31日9:00 至17:00自行打印。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5.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县教育局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时间及方法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笔试前7天内,费用自理)参加考试。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考试当天体温达到37.3℃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8月3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教育理论。
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80分。48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凡通过笔试的报名者,由盘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需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到盘山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时间:8月8日至10日,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20分,面试时间13分钟,微型课8分钟,专业测试答辩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72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满分80分,面试满分120分,总分2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2020年盘锦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与本公告不同的,以本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请考生一定要随时留意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确保所填报联系方式设备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皆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未尽事宜由盘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7-3552192
监督电话:0427-3552689
盘山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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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0名公告
经浑南区政府批准,浑南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270人;
(二)人员性质:合同派遣制教师;
(三)招聘岗位:详见《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点击查看大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7月26日(含)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并提交《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且在一年内(2021年7月3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浑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6:00
报名入口: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syhunnanjy/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按招聘要求,自行在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链接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2、附件3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7月30日16:00,请关注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2日9:00至8月3日17:00登录浑南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2020年8月4日9:00--10: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及格成绩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浑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浑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024-24828903
024-24211303
024-24211337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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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公开招聘280名教师公告
为科学配置和平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和平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即1979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写《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已是本区聘用合同制教师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形式
(一)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教师。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
(三)待遇:(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月实发工资3100元、研究生月实发工资3200元。(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管理模式: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合同签订: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学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聘用教师情况,全面考察聘用教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六)合同解除:依据《沈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聘用合同的解除及聘用合同的终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yhp.gov.cn)及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打印签字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500KB以下)。
2.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2020年8月1日9:00至8月2日16:00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2020年8月3日9:00--10: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笔试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沈阳人才网成绩查询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职位选择
采取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选择人员。应聘人员自主在职位计划中选择岗位,不得跨学科选择职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职位选择顺序,如成绩仍然相同,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职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职位选择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职位将不再公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后,依旧空岗的,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调剂。
职位选择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教育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凡在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职位选择、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职位选择、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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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锦州市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00名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义县人民政府批准,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7日--2002年7月27日(含)之间出生,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年龄、户籍、教师资格证等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其中,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因疫情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毕业高校出具证明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
(五)招聘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0年7月27日;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通知指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义县在编在岗教师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务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两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一寸证件照,提前粘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三)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4、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
5、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四)一份;
6、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0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五)一份;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8:30—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佩戴口罩到现场报名,并接受体温检测。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义县人社局、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义县宜州小学(义县朱瑞东路路北,宜州新城西门对面);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8:30—2020年8月7(星期五)16:30,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5)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义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
(1)对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职教、高中、初中、小学、特教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各类各科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5、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五)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2、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再考证”的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考。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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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公开招聘260名教师公告
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260人;
(二)人员性质:派遣制教师;
(三)招聘岗位:详见《沈阳市于洪区2020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至35周岁,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7月29日(含)至2002年7月28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于洪区2020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并提交《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并且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与其解除合同。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10:00至7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按招聘要求,自行在网上报名,仅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附件2、3、5)打印、签字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50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1日16: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2020年8月3日10:00至8月4日16:00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2020年8月5日9:00—10:3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家负责拟制,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沈阳人才网成绩查询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低于6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对于因笔试及格人数较少而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报名即视其理解并认可该规则可能对自身报考带来的风险。对于其他原因造成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试讲和答辩试题均为随机抽取。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通过于洪区政府网、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工资待遇
执行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2.技术支持电话:
中国沈阳人才网:024-22536166 024-22531424
3.纪律监督电话:
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03
4.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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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59名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省委编委办 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幼儿园(葫芦岛市中心幼儿园、葫芦岛市实验幼儿园、葫芦岛市石油铁北幼儿园、葫芦岛市石油东门幼儿园、葫芦岛市莲花第一幼儿园、葫芦岛市莲花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9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辽宁省户籍。
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且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其他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8月1日(含)至2002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岗位选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ld.gov.cn)、葫芦岛市教育局(http://jyj.hld.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均可自愿报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变化的职位信息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考生自行下载《2020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指南》(附件1)。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 2020年8月4日,应聘人员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报名邮箱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考生及时查看邮件回复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并缴纳报名费5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学前教育学》(30%)、《学前心理学》(3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10%)、《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10%)、《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10%)、《学前卫生学》(10%)。
2.笔试分数: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3.试题题型:客观性试题。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阶段须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0分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缺额按考生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
(1)微型课:时间为5分钟;
(2)边弹边唱: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时间为2分钟;
(3)舞蹈:考生可自选舞蹈曲目,舞种不限(道具及服装及音乐U盘自备),时间为3分钟。
2.面试分数: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50分+弹唱20分+舞蹈3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等分室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29-3124000。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0429-3152663 311539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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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2020年招聘1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1.农村初中教师 40名:其中初中语文8人、初中数学8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物理5人、初中化学4人、初中生物2人、初中政治2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体育2人。
2.农村小学教师60 名:其中小学语文20人、小学数学20人、小学英语5人、小学体育5人、小学音乐5人、小学美术5人。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户籍要求:考生须为凌源市户籍。
3.年龄要求:专科生、本科生年龄应为1990年8 月31 日以后出生(不含1990年 8月 31日);研究生年龄应为1985年8 月31 日以后出生(不含1985年8 月31 日)。
4.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限专业,报考农村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初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详见《凌源市2020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对照表》(附件1)
6.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教师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将不作为本次教师招聘的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录用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凌源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考生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cy.gov.cn)、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凌源市2020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日期:2020年8月6日至8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凌源市教育局五楼人事科(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6号)。
4.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200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天(一个工作日内)反馈,凌源市2020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领导小组将委派核查人员予以核查,逾期不受理。
笔试阅卷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合格人员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书面申请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布后,出现上述情况需要递补的,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不再变更网站公布,由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教师的公平性,防止出现违纪舞弊行为发生,采取市域外聘请面试评委制度。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基本功和综合能力。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试课出题范围为凌源市中小学现行教材。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①抽签。考生在规定时间到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②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在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60分钟(考点为考生准备教材,考生只允许带笔不得携带教材和资料进入备考室)。
③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将面试课题题签交给评委,介绍顺序号和试课题目(禁止介绍考生本人信息),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④公布成绩。考生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后签字。
3.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再并列者,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凌源市教育局人事科0421-6991035
凌源市教育局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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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50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关于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319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决定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自主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对象为2019届和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截止目前尚未就业。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面试试讲,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应聘专业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需承诺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
四、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总招聘人数为15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一)第一批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届和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
1.未参加第一批招聘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届和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和本地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4.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体美”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应聘“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3)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时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试讲不超过8分钟,“英语”岗位应聘人员用英语试讲。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11-87694764
投诉举报电话: 0411- 8756607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七、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