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成立于1965年,建所以来,多项成果填补我国研究和应用技术的空白,在全国各地社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和行业企业获得广泛应用;对推进我国消防领域科技进步、提升社会消防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设在所内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经原国家标准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设在所内的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式成立的我国消防应急救援领域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所内还设有火灾现场勘验与物证鉴定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信息化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消防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此外,沈阳消防研究所是ISO/TC21/SC3国内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第十四、第十五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消防协会消防电子行业分会秘书处,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及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质量检验站等机构设立在我所。
所内科技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发展空间宽广、学术底蕴浓厚、科研实力出众,目前在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50余人,占比近40%;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占比近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90余人,占比近75%。
为满足我所各项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现招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要求如下:
一、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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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流程:
网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进入以下网址进行简历投递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以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在一个压缩包内上传至网申系统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网申链接:
http://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5403569
四、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沈阳市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其他奖金待遇按所内有关标准执行。同时可享受《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的有关政策。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政治处
邮编:110034
电话:024-31535881
联系人: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