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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01

招聘岗位及数量

鞍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2名,主要补充到齐大山街道、千山街道各社区。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和派出机构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等相关工作。

02

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新聘任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含)至2003年5月7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鞍山市户籍(不含海、台、岫);

4、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要求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佳兆业小区对面,实验学校(东尼4S店)南侧,咨询电话:5291511)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1日(8:30—11:30, 13:30—17:00)

4、报名费100元(以现金形式收取,不接受其他智能支付)。

5、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3份(正反面填好并贴好照片)、《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1份(以上材料在鞍山高新区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3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3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官方网站下载)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6)近期1寸和2寸白底彩照各3 张

6、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承诺书在高新区网站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

7、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鞍山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04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及《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考试主考察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题型,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1、体检:常规检查(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与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5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05

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工作者协会负责缴纳四险一金。人员年度考评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办、人社办及街道或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合考核。

社区工作者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由街道或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经社会事业办、人社办同意,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本人解除聘任合同。

(1)连续两次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

(2)因本人行为不利于社区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职业道德,以权谋私的;

(3)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

(4)因本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存在其它不适合做社区工作的。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方式管理,薪酬标准按现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含四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06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负责解释

附:

1、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2、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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