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若干名,具体可与学校二级部门联系。
(二)专任教师:共招聘31名,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岗位所要求的高级技术职务,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三)管理、教辅及其他专技:共招聘20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辅导员:共招聘10名,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5日,高层次人才时间不限。
2.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及重要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重要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投递至二级部门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应聘部门岗位类型。二级部门邮箱、应聘部门、岗位类型规范书写方式,请详见“阅读原文”。
(点击可查看大图)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或考核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或考核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或部门)组织考核,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及其他专技岗位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辅导员面试由学生处负责),人事处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根据前述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
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52
邮箱:jsk@sues.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5室
监督电话:021-6779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