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活动的理论策源地、项目集散地、师资培训基地、学生创业实训基地、政策研究和试验基地、典型培育和创业企业孵化基地。其主要功能有:
1.创业教育功能。指导全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加强创业课程建设,出版大学生创业教材等;评选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在全省高校推广。聘请省内外创业方面的专家、企业家,对创业教育、指导实训和孵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与指导。
2.政策试验功能。2003年以来,我省逐步形成扶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各项政策的落实都有待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和检验。通过省级创业教育和实训基地的运行和对创业企业的扶持,能够对我省大学生创业政策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3.理论研究功能。针对大学生创业活动的相关理论、方法与基本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指导全省各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活动有效进行。
4.师资培训功能。开展全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师资培训、轮训,提高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层次和水平。
5.学生实训功能。一是开展公益性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积极指导大学生确定创业项目,提高创业技能,并为他们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专业指导以及跟踪服务;二是以项目为依托,指导大学生组建创业团队,开展模拟创业实践活动;三是开展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
6.企业孵化功能。一是组织高校选拔、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成立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及创业带头人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进入省级基地进行企业孵化。二是提供“一站式”政策扶持。帮助创业大学生充分享受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合作,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为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场地、政策、保障、援助及相关的公益性服务,建设大学生创业网络平台。
7.项目对接功能。一是组织大学生创业成功展洽活动,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和项目搭建宣传展示、成果介绍、项目洽谈和对接平台。二是广泛征集高校科研成果,优先提供给希望创业的大学生,建立辽宁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三是,积极与科技、劳动、中小企业、信息产业等部门合作,共同致力于创业项目的开发
创业培训
2010年初,基地按照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创业工程)有关要求,为给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大学生提供广阔的交流平台和公益性培训,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基地开展大学生公益性创业培训和沙龙活动。邀请成功企业家、行业内专家等与大学生进行交流并传授经验。
辽宁省大学生公益性创业培训及沙龙活动由辽宁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工作部指派专人负责,根据大学生意愿及实际情况选定不同主题定期组织。2010年初至今,活动已成功举办22期。为达到良好的交流与培训效果,每期活动规模在30人左右,来自辽宁的多名企业家、专家受邀参与活动,省内30余所高校600多名大学生和正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地内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接受培训。
优惠政策
1.为每个入驻项目一般提供 4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2.入驻创业基地孵化项目可申请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创业资金使用办法详见《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教[2007]055号)。
3.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4.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必须在沈阳市皇姑区注册,创业基地和相关部门搭建“绿色通道”,为办理工商、税务等执照提供便利。
5.创业基地聘请专家为孵化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以及咨询服务。
6.创业基地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带头人培训,为创业企业雇用的大学生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并提供人事代理、户口及档案管理、党组织关系等服务。
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并拥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向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申报创业基地的孵化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加答辩评审资格。
3.创业基地孵化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评审、专家组集体决定的评审制度。
4.项目评审的结果,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评审确定入驻创业基地的孵化项目进行公示。
申请条件
(一)申报创业基地孵化项目负责人条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创业基地孵化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的项目;
5.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申请材料
(一)未开办企业的:
1.《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请表》。
2.《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商业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可提交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二)已开办企业的:
1.《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请表》;
2.《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商业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可提交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基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商业计划书相关说明及编制提纲
一、相关说明
1.商业计划书要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的项目逐条进行编写。
2.商业计划书要用A4纸打印;编写时,小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编写,正文用仿宋体小三号字编写。
二、编制提纲
1.计划书封面
2.目录
3.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拟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4.项目负责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目、联系方式、主要经历等。)
5.产品/服务描述(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6.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7.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8.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9.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10.融资说明(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退出方式。)
11.财务预测(前三年及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12.风险控制(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需要提交的项目有关其它材料。
联系方式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6866972
传 真:024-86866972
电子信箱:bybcy06@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
邮 编:1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