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2、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