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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招聘信息|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鞍山师院招生就业 5月5日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


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公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10月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承载地,是烟台国际招商产业园、中韩产业园、中日产业园和综保区主阵地,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持续升级,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强势崛起,微纳半导体、8K超高清视频、新能源等潜力产业加速布局的产业格局,在2020年商务部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中位列第八,是烟台市现代化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全省最具发展活力的园区之一。


为适应自贸时代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实施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充实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职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39名,其中专业岗位25名,综合岗位14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年满18周岁〔2003年5月10日(含)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2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专业岗位的,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报考综合岗位的,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本公告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满1届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选聘职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更新,请随时关注。除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选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2)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在读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10日9:00—5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职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进入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1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即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5月13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因客观条件,暂无法上传选聘职位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承诺,并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可以先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名人员依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名人员于5月14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如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月14日16: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报名结束后,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选聘计划可视情况调整到其他职位。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预选


对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行预选,预选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预选通过后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对综合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专业岗位的,不安排笔试;报考综合岗位的,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选聘计划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包括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材料清单(见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延后至考察前提供,其他材料需按时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方式(根据职位特点,招商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评),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以及举止仪表、与职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职位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4.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综合岗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专业岗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录用的,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未参加笔试环节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5.现场签约。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当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组成考察组,采取一定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同时,对考察对象相关信息、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发现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职位拟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1.录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分配到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培养期一般不少于2年。对表现优秀的优先选拔使用。不服从统一管理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4.本公告由“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667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技术咨询电话:1531423800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内拨打。






附件:附件1:2021 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pdf


      附件2: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清单.doc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5:2021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相关情况证明(样表).doc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


“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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